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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报税操作流程

来源:广州知穗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4-05-20 浏览次数:3505

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(如公司名下的轿车)报税操作处理如下:

一、去税局前台提交资料:

   1、购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
   2、销售汽车发票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
   3、固定资产账簿打印盖章。

   4、折旧起始日期及总的折旧额打印盖章,账簿上要能体现是用什  么财务软件做账。

   5、去税局前台拿表并填写《简易征收税收优惠减半征收申请表》加盖公章。

二、大概2-3个工作日可到国税2号窗口文书下载窗口下载并查看审         批情况,如果审核通过,在当月报税时就可以按照减半征收来缴纳增值税。

三、报税处理:

   按照正常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步骤操作,但是在读完销项发票时,要进行如下操作:

 1、基础信息 — 常用税目管理 — 查询 — 销售旧货 — 点击销售旧货 —  修改 —将征收率改为4% —  确定 — 确定 

 2、销项发票 — 二手车销售发票 — 新增 — 按照销售汽车时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面的内容完整填写此表,在小写金额栏填写的一定是不含税金额。在税目那一栏里面一定要选择刚新增加的税目4% ,填写完毕确定。

3、填定主表时,在23栏内填写计算出来的减半税额,如二手车销售发票上面金额是260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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